法院认为,《食品安全法》设立“10倍价款赔偿”制度的初衷是保证食品安全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确立的是一种侵权责任形态。因此,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时,若该食品尚未对消费者造成损害,则属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,消费者只能追究销售者的违约责任,向销售者请求货物价款等赔偿。
韦永智的笔录显示,终止协议签订前,任军要求先付一部分款项,韦永智不同意。之后在张宽民过问下,韦永智才同意办理,但他让财务总监办理提前支付款项的时候,财务总监认为操作违规拒绝办理。韦永智便指派出纳办理了此事。
《浙江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》1月4日上午,甘肃省嘉峪关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,宣布省委关于嘉峪关市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:
相关报道




